論自由讀后感
發表時間:2025-04-26論自由讀后感(范例12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此時需要認真思考讀后感如何寫了哦。你想知道讀后感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論自由讀后感范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論自由讀后感 篇1
一大摞書中,我首先挑中這本,就沖自由二字。我喜歡自由,雖然說自由的人是孤獨的。熊培云的《自由在高處》一書告訴我們:生活是可以選擇的,自由在高處。
自由是古往今來無數仁人志士所追求的。隨著科技的發展,人類可以借助工具穿梭于地球任何地方,甚至探索到了太空,但人類更追求的是思想的自由。因自由而任意馳騁、跳出時代桎梏的超前思想。
“我始終堅持一個看法,如果這個環境已經在給你做減法,你首先應該想到的是給自己做加法,要相信時代每一天都在朝著好的方向走,相信我們的國家要比我們想象的自由。大環境可以決定你的自由度,但你內心還有一個小環境,那里有你對美好生活的自由裁量權。而這個完全在于你的.覺悟,在于你對生命、對世界的理解。只要你足夠獨立和自由,你可以DIY一個屬于你的美好世界?!弊髡叩倪@番話可給在現實中困惑的青年人一點啟示。不要為不可改變的外部環境苦惱,讓自己去適應、去提高。或者給自己的人生其它選擇,跳出功利,跳出比較,自由的選擇生活,選擇讓內心安寧、幸福的道路。
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讓越來越多的人擁有經濟上的自由,但人們要想要更多的自由。他們要表達自己對大環境的意見,希望推動民主社會的建立。這或許是博客和微博在中國能這么火的原因吧。人民渴望言論自由,渴望讓世界聽見自己的聲音,讓自己的聲音改變世界,而網絡讓這個夢想不那么遙遠。當一件大的公共事件時發生時,每個人都是一個微媒體,發表自己的看法,表達自己的情感。民眾如撼樹的蚍蜉,因網絡的自由而變得強大,這是科技時代賦予我們的禮物。
自由就在高處,等著你我去摘取,咱們這輩不行,就讓下一輩繼續攀登。
論自由讀后感 篇2
熊培云新書《自由在高處》的封面人物是一尊雕塑的素描,這尊雕塑的名字叫“自我塑造者”,人如其名,他是一個右手執錘,左手執鑿,正在把自己從石頭里雕刻成人形的人。用一句話去概括這本書的內容:自由在高處,欲得需自塑。通過閱讀這本書,可以了解這本書所做的其實就是三件事:
一、幫你意識到枷鎖所在;
二、幫你掙脫枷鎖,或者如果暫時不可能,至少讓你學會帶著枷鎖舞蹈;
三、帶你尋求自由思想的愉悅。
當然,自由任何時候都不是唾手可得,帕得里克說“不自由,毋寧死”,熊培云則說“不自由,仍可活”。在生活中,也許你可以清楚地看到束縛你的那些枷鎖,但你仍然有思想的自由,更多時候,只要你想到自己在枷鎖下仍然能做的那些事,就會感到它的分量已經輕了一半;只要你超越逆境,盤活自由,拓展生存,積極生活,你已經給了自己心靈的自由。這就是“不自由,仍可活”的意義,正如我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面對的環境可能不盡人意,也可能存在這樣和那樣的問題。
但是能夠立足現實,積極工作的人往往就能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績,郭娜陸地航空班就印證了這一點,她們在平凡的崗位從細節小處下功夫,不斷創新服務,改進和提高工作方法和服務水平。以熱忱的態度、真誠的`付出對待來往的乘客,在平凡的崗位上書寫了不平凡的事跡,獲得了社會的贊譽和承認。而在我們的工作中就應該保持這種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具備她們這種急司乘人員所急,想司乘人員所想的服務理念,熱情為過往司乘服務,確保青銀高速的路暢人和。
我們應該多讀熊培云的文字。他的文字,讓我們體會到生活之必要、自由之思想、獨立之人格、寬容之精神、樂觀之態度、人文之關懷。讓我們看到自由就在高處等著我們去摘取。他的樂觀并非盲目的,通過他的文字我們看到他在理性分析之下的積極與樂觀。我們同時也應該學著熊培云的姿態,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做自己人生的領導者,正如“你不能決定太陽幾點升起,但能決定自己幾點起床”所言。雖然我們改變不了大環境,但是我們可以改變環境。在我們的工作中以甜美的微笑、真誠的態度待人,創造和諧的工作氛圍,通過小環境的改變來影響大環境。努力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讓自己的人生更加燦爛美好。
論自由讀后感 篇3
從“堪笑榮華枕中客,對蓮余做世外仙。”到“心之所向,素履以往?!比祟悘奈赐V惯^對自由的向往。然而,站在不同的人生階段,所理解的自由卻是不盡相同的:小時候,自由好像就是,想玩就玩,想吃就吃;上學后,發現逃離學校和家長的管制才是自由;步入工作以來,又覺得擁有了足夠的金錢就等于自由。但是《自由在高處》一書的作者——熊培云,想要為讀者呈現的是:如何超拔于一望無際的物欲與喧囂之上,得物欲與成功之外的自由。
你即你自由
翻看歷史的長卷,人類為了解放肉體而寧死不屈,為了解放思想而奮勇向前,為獲取“自由”不斷經歷著“攻擊”和“反抗”。為什么“自由”是人類追求的永恒話題,甚至為了它不惜以血為代價?作者引用了盧梭的話: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人類,作為自然界中最具靈性的生物,在創造之初,就被賦予了高級的思維與精神,然而這種自由精神往往被禁錮在有形有體的物質世界之中不得釋放。
人可以自主地生活,我們所能感覺到的不自由,很多是自我施加。既是這樣,作者提出“你即你自由”的觀點,你的世界在于你如何選擇。無論環境多么惡劣,你總還可以做最好的自己,改變不了大環境,就改變小環境,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你不能決定太陽幾點升起,但可以決定自己幾點起床。
不久前我認識了一位律師,他人到中年,在律師這個行業已小有聲望,但他卻跟朋友分享說,當面對世界的時候,他覺得自己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改變不了。細想,人有時候是多么的脆弱啊,可能會被別人的一句話打倒;面對環境的時候,又有多少人可以做環境的主導者?與其憂慮這個社會的走向是不是越來越壞了,不如努力改變自己,讓自己越來越好才更切實際!
你須尋得所愛,并且為之守望
最近,因為一篇微信公眾號的文章,把那個曾經在中國廣西農村支教的德國人——盧安克,再一次拉回到大眾的視野里。一個從小接受良好教育的德國人,來到中國旅游之后,毅然決定留在這塊土地上,做起了支教志愿者。十年如一日,他為貧困山區的孩子們獻上了自己的整個青春時代。盧安克感動了許多中國人,當然本書的作者,也是其中之一。
作者熊培云說:“在盧安克看來,現代人大多過得可憐,因為他們天天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然后用錢買回一堆其實并不十分需要的東西來安慰自己。生命長遠,但若是為了得到所謂的社會承認而永遠要做不愿意做的事,不如生命短暫,做了自己愿意做的事?!?/p>
我還記得當年柴靜采訪盧安克的畫面,柴靜問:“你為什么生活?”盧安克不加思索地笑著回答說:“有更大的樂趣,有比能表達的更大的樂趣。”后來他又說,我的命就在這里了,離開這里,就是沒命了。距離我看那期采訪節目已經過去很多很多年了,但如今依然記得,因為我感受到了一股潛藏的,而又龐大的力量。這力量,現如今我所理解的,大概是執著于信念的力量吧。
人若沒有理想,就是一條咸魚;假若咸魚有了理想,也能翻個身。沒有信念,何來力量呢?如何堅強呢?面對外面世界的時候,心里有一個屬于自己的東西,他就會更強,更穩定。
凡事走到了極端,難免成為毒藥
書里提到一種病,作者稱之為“物欲癥”,這是一個欲望高漲的社會普遍存在的問題。物極必反,過度追求物質,最后人卻變成了物質的占有品,淪為物欲的奴隸。
事實上,現今社會的極端現象不止表現在物質追求方面?!皹O端”似乎已經成為大眾的思維模式,就拿閱讀這件事來說,大眾的輿論聲中不泛有這樣一些言論,什么沒有營養的快餐式閱讀盛行;大家都在看手機,正經的讀書人越來越少之類的觀點。記得在一次讀書會上,葉兆言老師將閱讀比喻成是無用的美好,他說,讀書就是一件開心又隨性的事情,不要搞得那么刻意,好像多讀書是所有人走向成功的捷徑一樣。科技的'進步絕不是要毀掉人類的大腦,讀一些手機里的短文章也未必就是件壞事,古時候的唐詩宋詞都是短短的幾行字,卻是中國的文化財富,流傳至今。
急功近利,過猶不及,這些極端的毒藥,正在毀掉一部分人的自由。什么時候我們可以有節制地思考、做事,不必時刻為風塵奔波,靜下心來,看大地寒來暑往,四季消長分明;欣賞種子播撒信念,古樹支起蒼穹?作者熊培云相信,那一天一定會到來的!
在逆境中(積極)生活或抵抗
書里一直在講“自由”,在接近尾聲的部分,卻說起了“不自由”。生活不是文字印在紙上這么簡單,早年做過評論員的熊培云再清楚不過了。帕特里克說過,“不自由,毋寧死。”熊培云卻說,“不自由,仍可活?!?/p>
這時,舉霍金的例子來詮釋作者的觀點最合適不過了。霍金的身體狀況眾所周知,2006年霍金訪香港時,有位香港青年曾因意外導致全身癱瘓希望能安樂死,有記者以此為例詢問霍金是否曾因身體殘障而感到沮喪,有時怎么克服的?霍金的回答是:“我有自由選擇生命的結束,但那將是一個重大錯誤。無論命運有多壞,人總應有所作為,有生命就有希望?!敝链耍腋荏w會到霍金為什么鐘愛《果殼里的宇宙》這一書名了。“我即使被關在果殼之中,仍自以為是無限空間之王?!蹦切┱J為這個時代不如意的人,同樣要調整心態,像一個正常時代一樣生活。
從某種意義上說,人生便是一種逆境,誰不是被扔到這個世界中來的?所謂“積極生活”,亦不過是超越了被動與困境,在別無選擇中,積極選擇罷了。
書中有一段話讓我特別感動:世界就像是一個廣場,如果你只知道左右,而忘了更要站在高處張望,你是很難找到自己的方向的。什么時候,當你能超拔于時代的苦難之上、人群之上,你能從自己出發,以內心的尺度衡量自己的人生,你才可能是自由的。
靈魂是天空,身體是大地。超脫于一切物質之上的,是至高的——心靈,心靈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可以在你我平凡的生活里的自由。愿在余下的生命里同時守護好自己的靈魂與身體,守衛好一生的責任與自由;愿歲月無負天地;愿此生遼闊高遠。這是作者熊培云給予自己和讀者最美好的期望!
一位朋友評價《自由在高處》,不過就是一本世俗里的心靈雞湯嘛!但是,這本書對我的影響,遠不止是“心靈雞湯”這么簡單。透過熊培云的《自由在高處》,幫助我打開了看待世界的另一個視角。一本書就是一個世界,閱讀的意義,似乎更加深刻了!
論自由讀后感 篇4
看了孫瑞雪的《愛和自由》,感受很多。
每個家長都愛自我的孩子,那愛到底是什么?“愛是忍耐,愛是慈祥,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夸,不張狂,不做無禮的事,不求己益,不動怒……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的等待?!睍惺沁@樣定義“愛”的。受此啟迪,我感覺:愛是尊重,愛是珍視尊嚴。
這本書以愛和自由為全書的立足點,強調給孩子的愛要有科學的方式,即在對兒童成長規律的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利用蒙氏的各種訓練方法,并給孩子充分的自由的選取。作者用各種事例詮釋了“愛和自由”對培養人格健全的孩子的重要性。作者相信這樣孩子就能夠全面發展,這就是蒙氏思想的本意。同時,也簡要地提到了約束孩子不良行為的方法??傮w來講,作者比較審慎地遵照蒙氏的方法在實踐著兒童教育,并總結出一些經驗。
作者所謂的“愛和自由”是成人施舍給孩子的,主角還是成人,孩子是被施舍的對象。作者要求成人盡可能地了解自我的孩子,給他們科學的愛,給他們盡可能充分的自由。但無論加上什么樣的修飾詞,這種施予和授予的關系沒有變,孩子是被動的,是從屬地位的。這意味著,成人有權力決定給什么樣的愛,給什么樣的自由。給什么,怎樣給,取決于成人認為怎樣有利于孩子的“健康發展”。這種施舍的“愛和自由”是功利主義的,并且會因社會的壓力而不斷修正、變化,最終就是妥協和放下。孩子得到的是被動的愛,缺少的.尊重。
在此我想來和大家聊聊蒙式教育,教育的創始人蒙臺梭利有以下教育觀點:
1、遵循兒童具有與生俱來的吸收性心智
2、注重兒童成長過程中的敏感期
3、重視自發性活動的自然法則
4、支持兒童的發展要在適宜的環境下,透過自身活動獲得
那里有幾個關鍵詞:遵循、注重、重視、支持,在這幾個詞中,匯總一個詞:“尊嚴和獨立”:,其實,生命的尊嚴和個體的獨立才是蒙氏思想真正的核心。蒙氏主張這種尊嚴和獨立是天授的,是自然賦予人類的,而不是孩子的父母。蒙氏極力想說明,如果你認識不到,不尊重這種天賦人權,你就會給孩子造成巨大的傷害。而愛、自由不是成人施舍給孩子的,而是孩子生而就有的權利,是從“尊嚴和獨立”生發出來的。如果不認識到這點,所謂的“愛和自由”就是技巧性的,偽善的,也是善變的。
僅僅“愛和自由”,并不能使生命真正做到有“尊嚴和獨立”地發展,他需要職責,需要平等。不背負職責,很難談到尊嚴;沒有平等,獨立也是不完全的。而缺少真正的尊嚴和獨立,孩子在被施舍的環境中成長,很難期望他人格的健全。孩子當然需要愛和自由,但不是施舍的,而是彼此尊重,相互平等,擔負各自的職責。這樣,人格才能健康發展,并走向成熟。
書中談到了神游一詞,讓我深受啟發。其實,兒童是最明白自我需要什么的,當他依照精神胚胎中密碼的指引去做一件事情卻備受阻礙的時候,兒童智能透過幻想來實現自我的需要,解除痛苦,久而久之的心力分離,神游就此構成。書中有一個例子:孩子玩水玩沙被禁止,他開始想象玩水玩沙;孩子坐在教室里憑借老師講述的植樹過程來構思一篇植樹的作文時,神游就此開始。
您能夠嘗試去看一下<愛和自由>這本書。孩子真的值得成人仰視,養育一個正常的孩子,需要我們成人反思自我,成長自我。
“不動怒、相信、盼望、永無休息的等待”是打動我最深的字眼。我在努力嘗試,并且相信會越做越好!
“兒童是成人之父,兒童是人類之父,兒童是禮貌之父”!如果我們珍視孩子的尊嚴,那我們就該成為維護尊嚴的榜樣。從我開始,從你開始,從此刻開始!
論自由讀后感 篇5
自由,是每一個人的追求,也是我的追求。雖然我們是小學生,但也渴望著像一只鳥兒一樣,在天空中自由的飛翔。在天空中可以望見一片片翠綠的森林,一望無際的大海,一。座夢境中的城堡。每一天,我們都會有寫詞語、做練習,解釋詞語……在“游完”題海之后,又要,讀、抄、背那一篇篇英語作文,每一天的閱讀就是每一天的唯一消遣,因為閱讀,能使我心曠神怡,而且更能激發出我對自由的追求和渴望,有時,我的心,已從中國飛到了月球。到了周六、周日,又有英語、語文,數學,那些作業,已成了我的煩惱。若是有了自由,沒了學校的束縛,可以用有無盡的快樂,那就是我心中的高峰。我渴望著有一天,自由女神把我帶到自由天地,沒有約束、沒有作業、沒有包袱,只有迷人的花香、誘人的美食和一個個和我一樣能在那兒得到快樂的朋友,可以喝茶、聊天、打球、開運動會,與朋友們一起畫畫、照相、拉著風箏線,在呼呼的風中盡情的跑。哪怕我只是一個蒲公英,能與太陽問好,能和小鳥作伴,還能與云朵一起游戲,那也是我的理想。蒲公英總會落地,在地上生根發芽,我喜歡自由,那一朵朵花兒、一株株小草、那紅的、綠的'、黃的,盡管會有雨點擊打著,可也比做作業好多了。
我想過了,并且做到了,可是,那望子成龍的媽媽卻又買了一本又一本的練習冊給我。我一生最大的心愿就是自由,為了自由,我愿付出一切,為了自由,我愿拼搏,哪怕自由僅有一天,我也會努力,我會珍惜自由,因為,那一段時間,將是我最美好的回憶!
論自由讀后感 篇6
“生命誠可貴,感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p>
“自由”,多么誘人的兩個字,有多少人要自由、盼自由、愛自由。對于監獄里的牢犯,自由是重生的期望,但對于我們這些剛邁入青春期的孩子們,“自由”,又是什么呢?
老一輩人常常把這些話掛在嘴邊:“你們這些孩子真是太幸福了,我們那年頭,只求三餐溫飽,哪像你們,天天都講名牌”,也許這句話有道理,可是經過歷史與歲月無情的洗禮我們卻不這樣認為了。
每當夜晚,我總會凝望天空中那閃爍的星晨,它們看起來好自由,如果我有一雙翅膀我會……“咔嚓”開門聲打斷了我所謂的叛逆的思想,望著那如山的作業與媽媽炯炯地探測目光,我不禁鼻頭發酸,呵!這就是現代人所謂的幸福。
我不屑這種幸福,我更期望自己能成為草原上狂奔的野馬,那種天然、野性、不受拘束的美深深震撼著我。一想到明日7:30的輔導班,我咽了口苦水,看了看那在旁監視著我的媽媽,我有一種想把自己的想法說出的感覺,但我明白,這樣做只會換來媽媽的責備……
我走上了那輛通往老師家的公交車,車里人山人海,我被擠在人群中期望探出一口氣,這時我覺得自已好像是被關進籠子的`小鳥,那樣的絕望,那樣的無助,眼巴巴地望著外面的世界,盡管這種被擠壓的環境我早已熟悉。好像那首歌中所唱到的一樣:“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鳥,想要飛卻飛都飛不高……”
應對社會的不斷發展,社會上的人才也越來越多,家長們為了孩子適應社會,于是人人都得“強化教育”,可是有句俗話說“望子成龍子成蟲”,讓孩子學到眼冒金星也未必是件好事啊?“我要飛得更高!飛得更高……”
自由,意味著解脫了束縛;自由,意味著可能翱翔于天穹!自由!我渴望得到自由!
論自由讀后感 篇7
孫瑞雪老師的《愛和自由》好多年前讀過一次,但已經漸漸忘記,這次重新拜讀再加上結合多年來的教學經驗進行思考,別有一番感悟和滋味。
看書的過程中,會回憶到自己兒時的記憶,其實并沒有太多的學習的記憶,更多是玩。所以對于孩子來說,這個時期學習的過程更多像是玩的過程,從中來獲取感受,就像孫瑞雪女士說的,幸福和快樂的感覺實在童年時期建立的,這種認識將持續整個人生;安全感、獨立性、自信都是源自一個穩定的哎的環境;讓孩子成為自己,需要的是自由。正如書名“愛和自由。”
愛,是給孩子充足的愛。不是給予肉體的生命,而是從身體的完整到精神的完整。兒童帶著什么來到這個世界?在接觸到幼兒教育之后,我的意識發生變化的是,關于孩子,并不是單純的給孩子帶來生命,在生理發育上,滿足孩子的吃喝拉撒。而是在兒童0—6這個階段,我們需要感受到兒童的情緒、心理、智力,而這些衍生出來的,而是讓孩子擁有一個豐富的精神世界,這影響到孩子自我、尊嚴、幸福、價值的感受。作為老師,在指引的過程中,不是直接給予結果,或先入為主。而是需要引領孩子,在認知過程中幫助孩子去區別概念,理解概念,讓孩子感受自己的感覺,慢慢長大。
培養兒童的'認知和感覺。書里有一個孩子玩瓶子的例子,兒童內在精神的沖動支配著身體去實現,這個過程的變化,行程了兒童自身的實體化。這就是我們在成長過程中,從注意到一個感興趣的物體。通過精神的沖動支配著身體去感受事物,建立概念,在與現階段的認知形成連接,產生了認知。但對于大人來說,習慣從自己的經驗干預孩子,從而讓孩子產生認知的過程,總忍不住破壞孩子探索的過程,不自覺的破壞了孩子的發展點。而殊不知兒童,也需要在感受中形成自己的認知,和經驗的累積。
兒童的心智發展。我們都知道,隨著現在社會競爭給予成人的壓力,會讓我們將感受到的這種壓力轉移到孩子身上,希望孩子可以變得優秀來應對這種社會壓力。所以很多大人會給孩子報很多提升自己的課程,卻沒去尊重孩子是否感受到壓力,因為兒童的語言有限,其實不會清楚的表達自己接受還是拒絕,只能通過哭、逃避、不專注來做反饋。所以,兒童心智發展是重復和連接的,是需要時間的,不可過分的干預。不是純粹的知識輸入,卻與生活無關,通過知識量去判斷兒童的智力水平。而是兒童可以獨立的觀察、思考,從而感觸,感受,順其成長規律的理解了物體的概念,掌握了技能方法,這個過程就是智力的形成過程了。
孩子的自由,是獨立。獨立從外部因素上,有生活常識上的經驗,表達,自主。從精神上,是有安全感、自信、與幸福感。對于孩子,我們應該將孩子放在與我們平等的水平線上,從語言的溝通,行為的秩序,保持著耐心與不約束,讓充足的愛使孩子獨立,自由,心有歸屬。
讓孩子自由、快樂、積極主動的做自己喜歡的事。這件事簡單,卻又不簡單。這要取決于我們是否愿意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理解孩子,容忍孩子在做與自己認知世界向背馳的事。這就是給予孩子對感興趣的東西探索的自由。使其保護了自己的興趣,從而掌握了規律,
這本書也讓我豐富了對幼兒的認識,對兒童的行為習慣有了判斷與方向。并提醒我,與孩子相處,尊重孩子的思想,將孩子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給予孩子完整,獨立的童年。對成年的我們,學習什么是愛,愛會使人獨立,心安,踏實,精神上的安全感。從而變的自信,做到真正的愛和自由。
論自由讀后感 篇8
自由,是什么?每個人都在追求自由,“愛”和“自由”的定義是一樣,沒有明確的答案。
自由的定義在不同的領域又有不同。
簡單地說,在心理學上,自由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而這本書里,自由可以說是一種尊重。我們應該尊重孩子的生活方式,不要給孩子強加太多的規則和限制,也不要把自己的意愿強加給孩子。
書中有一段是關于孫老師的兒子(辛辛)的。孫老師有一個朋友來她家玩。朋友想逗他,于是他要餅干吃,辛辛不吃。朋友假裝說:“你不給我,我就搶了哦!”然后做出搶的動作。辛辛一下子哭了起來。這時,朋友對孫老師說:“你的兒子還是蒙氏幼兒園的呢!這不行,這樣就哭了,我家兒子就不哭,因為他知道這是和他鬧著玩的。”孫小姐說:“我的孩子在蒙氏幼兒園沒有接觸過這個,所以他無法理解,蒙氏幼兒園的理念也不提倡家長做這樣的事情來引導他,這對他沒有好處。”
成年人給孩子的每一個動作和語言,孩子都在吸收,父母、老師對孩子所做的事情和語言都應該是積極的,因為孩子沒有能力區分真假事物的好壞,無論好壞他都會吸收。
我們的老師應該在孩子成長的每一個敏感時期都給予關注和指導。當孩子們“發展自己”時,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的思維。如果我們不尊重孩子,他們就會失去獨特的思維能力。
當一個人在樹林里散步的時候,他可以沉思很長時間,他可以想到浪漫的'聯想,在這個時候如果鐘聲從遠處傳來,那么他會感到這種感覺加深了,就像詩一樣。蒙特梭利說,一個好的蒙特梭利老師,她的突出之處在于,當孩子在森林里散步的時候,老師就是那口鐘,可以加深這種美好的感覺。
當一個孩子在0歲到6歲之間形成了健全的品格時,內善就成為了他的自然驅動,他一生都就是為了不斷完善自己。
人類的創造力是非凡的,尤其是對一個孩子來說。如果他在六歲之前很好地成長,他就更容易進入更高狀態的思想、情感和人類科學理論境界。如果我們被某些東西所限制,那我們只能被限制在一個狹窄的范圍內。
童年,尤其是從0歲到6歲,與成年人相比是人生的另一極。就像地球的南極和北極一樣。7不是6的延續。事實上,在六歲之前所奠定的是一生的基礎,而不是為某種文化,某種學校,或某種知識的轉變所做的準備。
在愛和自由中長大的孩子是聰明、自信和快樂的。
論自由讀后感 篇9
近些天,翻閱了孫瑞雪的書《愛和自由》,讓我明白了,愛孩子就要給他充分的自由,當然,這樣的自由是建立在紀律的基礎上的。
《愛與自由》的一個最具有顛覆性教育觀念就是蒙特梭利“精神坯胎”論,所謂的“精神坯胎”是說,胎兒在母體中形成的一瞬間,內在就有了一樣東西,這樣東西將在兒童一出生就指導兒童的發展,指導兒童該去抓什么,摸什么……這種觀點要求我們相信兒童是一個精神存在物,兒童將按照預定好的這種精神發展模式發展。
基于這種觀點,兒童的成長不需要大人灌輸什么新內容,而只需要為兒童創造成長的環境和條件。如果仔細思考一下我們掌握語言的過程,就不難看出,環境對兒童發展所起到的作用,一般三歲前,兒童就能基本掌握本土語言,在這個過程無需大人為孩子專設課程,兒童便能在周圍充斥的語言聲音中自行掌握語言,可見,兒童是自我發展的。而這種自我發展基于感覺之上,從感覺中發展并由感覺伴隨著。
我很贊賞這本書的觀點:“人的成長過程是一個心理成長過程,而不是一個智力的成長過程,智力成長是附在心理成長之上的。”這個與中國大陸“知識至上”的教育觀念似乎完全相悖,“絕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拼命給孩子灌輸知識,這就是我國教育的現狀,殊不知這種完全違背兒童內在成長規律的教育觀念,正在吞噬著孩子的心智。
蒙氏的教育,自由是建立在紀律的基礎上,也是說,當孩子的行為超越紀律的范疇時,我們應該是有權利說“不”的,但這個“不”要怎么說,以什么方式去引導,去告訴孩子呢。在蒙錯理念中,一切都要為了心靈讓步。比告訴孩子對錯更重要的,是保護孩子,使孩子不至于陷入困境,使孩子心靈不受到傷害。孩子是通過感覺來認知這個世界的',通過感知而發現宇宙的定律,或許我們簡簡單單一個字眼,就會傷害到這幼小柔嫩的花朵。
蒙氏的教育理念強調孩子自我教育,家長和老師只是觀察者,引導者,能夠讓孩子在自由中自己找到紀律和約束,心甘情愿的遵循規則。這個才是教育的最終目的。網上現在蒙氏的教具炒的很熱,家長們熱衷于送孩子們上數學班,音樂班,大大小小的教學機構都高懸蒙氏的金字招牌。轉也趕過潮流去上過幾期早教課,當時我并不是很了解什么是蒙氏,當然現在也不是很了解。對當時的我而言,蒙氏教育就是眼花繚亂的教具。我覺的現在中國的早教機構已經把蒙氏教育當成是萬能的,已經有些脫離了愛和自由的原則。我們帶孩子去早教班的時候征得他們的同意了嗎,當他們不愿意的時候我們遵從他們的意愿了嗎?我想答案是沒有。我們應該坐下來好好反省,我們帶孩子上早教班是什么目的,是為了讓孩子在自由中找到本我,還是為了讓孩子學習更多的語言能力,數學能力,繪畫能力。
論自由讀后感 篇10
《愛和自由》最近開始看第四遍了。這個時候再讀這首泰戈爾的詩又有了新的感觸。
相見恨晚。記得剛遇見《愛和自由》的時候,一度有強烈的想法--要買上幾十本,送給認識的和不認識的新爸新媽。也許,我們都會從中學會真正的愛,真正的`教育,千萬個孩子因此書健康、愉悅地成長。
很仔細地讀。每讀一遍,總是心靈受到震撼,感動而愧疚。想想自己初為人母時的種種所作所為,就有想坐時光機回去揍自己一頓的沖動。沒文化,真可怕;懵懵懂懂就做父母,更是可怕。
什么是真正的愛?母雞也會愛小雞。什么是自由?很多時候,我們自已的成長還停留在七八歲而渾不自知。以前也買過很多育兒書,感覺大都注重的是教育細節的操作性;而《愛和自由》直指教育的本質,深入淺出,讓人看清什么是真正的愛。書中,字里行間都是作者對孩子滿滿的愛,讀著讀著,內心便柔軟起來;讀著讀著,眼前便清晰起來。
論自由讀后感 篇11
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盧梭。
在現今這個“自由”泛濫的時期,自由已經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個永恒的話題,從古至今,對它的爭論沒有定論,而且還會無休止的進行下去。關于這個話題,19世紀英國思想家約翰·密爾也表達了他的獨特的觀點。在此書里,密爾探討了自由的涵義、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個性自由、社會權威的限度以及個人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等問題。雖然時過境遷,但是仍有絕大部分的內容至今仍會對我們產生啟迪。
說到自由,讓人不禁會想到這個問題: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種涵義,但密爾關注的是公民在國家中和個人在社會中的自由,即所謂的“公民自由或稱社會自由,也就是要探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痹谝撝校軤栍幸粋€生動的比方:“在一個群體當中,為著保障較弱成員免遭無數鷙鷹的戕賊,就需要一個比余員都強的賊禽受任去壓服它們。但這個鷹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亞于那些較次的貪物,于是這個群體又不免經常處于須要防御鷹王爪牙的狀態。因此,愛國者的目標就在于,對于統治者所施用于群體的權力要劃定一些他所應當受到的限制;而這個限制就是他們所謂自由。”我認為,這就是公民在國家中的自由,即政府統治下人們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個抽象的含義,我們很難用幾句話或者幾個字就把它的全部內涵與外延概括出來,因此只能用一種現象來表述,密爾將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與“規則性自由”,所謂“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稱為“最原始的自由”,這種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會中,以強力為后盾,充滿血腥與殘暴的自由。
這種自由在整個社會中不是平等的享有的,由強力的大小決定,只要你擁有絕對的強力,凌駕于其它強力之上,你將擁有絕對的自由。而所謂的“規則性自由”也可以稱為“制度下的自由”這里的“規則”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們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須符合規則,是一種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時這種自由在整個社會中應該是平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約束,人人都從遵守法律中獲得自由?!倍軤査澇傻模恰耙巹t性自由”,并堅決反對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這里我想討論幾組相互對立的詞組:個人與社會,被統治者與統治者,自由與權威。
相對于社會,個人永遠是個弱者,人們總是通過有限的理性去認識自己和社會,并通過法律使個人在社會中能夠占有一席之地,讓自己的意志得以表達,從而實現人在社會中的最大自由。密爾說:凡主要關涉在個人的那部分生活應當屬于個性,凡主要關涉在社會的那部分生活應當屬于社會。每一個人都受到社會的保護,每個人對于社會也就應該有一種報答,那么這種報答要以何種方式?或者還說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種行為準繩?在密爾看來,首先是彼此互不損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為了保衛社會或其成員免于遭受損害和妨礙而付出的勞動和犧牲中擔負他自己的一份,這些條件,如果有人力圖規避不肯做到,那么社會是有理由以一切代價去實行強制的。每個人都是單獨的個體,個人的行為要有一定界限,當一個人都行為有害地影響到他人的利益的時候,社會就對他有了裁判權。
這就讓我想到了人類文明最初的時期,那時國家被分為兩部分: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統治者掌握著至高無上的權力,用這些權利對于被統治者施以壓迫,剝奪他們的自由,當然人類的歷史就是一個爭取自由的過程,因此到了資本主義社會,統治者的權威被建立在選舉、授權的基礎上,他們不敢隨意施設自己的淫威,被統治者就以為統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辦事,認為個人自由和國家權威是統一的,但事實上,這是永遠不可能達成的理想狀態,密爾認為,這種情形會產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數的暴虐,多數人的意志決定一切不屬于多數人的少數人的自由和權利被忽視;所謂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實際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躍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視或受到壓迫。
在《論美國的民主》中,托克維爾對美國社會財政生活中已經顯露出苗頭的“多數的暴虐”憂心忡忡::“普選制度事實上使窮人管理社會。”“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沒有應當課稅的財產,國家的公共開支似乎只能使他們受益,而決不會使他們受害;其次,稍微有錢的人不難找到辦法,把賦稅的負擔轉嫁給富人,而只對窮人有利。這是富人當政時不可能出現的事情。因此,在窮人獨攬立法大權的國家,不能指望公共開支會有顯著節省。這項開支經常是很大的,這是因為立法抽稅的人可能不納稅,或者因為他們不讓賦稅的負擔落到自己身上。換句話說,民主政府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稅的人逃避納稅義務的政府?!?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上),董果良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38—239頁。)這就表現出,民主做真正表達出的只不過是大部分人,或者說是在社會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斷的人們形成的一種普遍觀點,而這種觀點,終究不能表達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會總是在某種限度上干預到個人的生活,那么正確處理社會權威和個人自由之間的限度就顯得至關重要,找出一個在實際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爾寫這篇文章的目的。密爾從功利主義的角度研究該問題,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從抽象權利的概念(作為脫離功利而獨立的一個東西)引申出來而有利于我論據的各點,我都一概棄置未用。的確,在一切道德問題上,我最后總是訴諸功利的;但是這里所謂的功利必須是最廣義的,必須是把人當作前進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為根據的。密爾把個人放在第一位,重視個人的自由與社會權威對自由最小的干預,社會對個人施以權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與社會輿論,密爾就是要找到一條準則,不論所用方式是法律懲罰下的物質力量還是社會輿論下的道德壓力,都要絕對以它為準繩。在經過正確分析和功利平衡后,密爾找到了這條原則。
即:第一,個人的行動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個人就不必向社會負責交代。他人為自己的好處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對他忠告、指教、勸說以至避而遠之,這些就是社會對他行為表示不滿所能采取的正當步驟;第二,關于對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動,個人應當負責交代,并且還應當承受社會的或法律的懲罰,如果社會的意見認為需要用它們來保護自己的話。密爾極力主張個人對社會的獨立性并對社會的積極作用持謹慎態度,這與密爾所處的時期有著一定的關系,由于當時的資本主義已發展到壟斷階段,個人的作用比起社會整體的作用已越發不明顯,使得該學說具有廣闊的群眾基礎。因此密爾提醒人們不要失去自我,因為“對于本人自己,對于他自己的身和心,個人乃是最高主權者?!?/p>
對于一個人的自己的利益(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關切最深的,社會對于個人所懷有的關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間接地,因此社會權威無論以何種方式以對社會成員施以所謂的“保護”為理由,如果不被當事人允許或認同,那么對于社會成員的自由都是一種壓迫與威脅,需要加以阻止,以社會成員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見自由,無論社會發展到何種地步,我們一定要爭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討論自由與個性自由,這樣才會明清真理,糾正謬誤,因為唯一實稱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們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們自己的好處的自由。
論自由讀后感 篇12
約翰·密爾的《論自由》探討的是公民自由或者稱社會自由。也就是“探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幾乎從最遠的年代以來就在劃分著人類。我們可以這么理解,人類社會“階級”的出現,正式公民自由與社會自由出現區分與差別的表現。而隨著階級劃分的越來越細,越來越完善,到國家的出現,以及后來所發展的集權、專政與所謂的民主社會,都是公民自由或社會自由的變化而引起的。或者說是,都是由:“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不同與變化所形成的產物。
自由與權威之間的斗爭,似乎從有了人類文明起就已經存在了,特別是在國家出現之后,更加明顯。而且,自由與權威之間的斗爭也給古往今來眾多的文人們提供了一個永恒的、永遠都不過時的話題。追尋自由,成了各個時代文人們都競相追尋的“時髦”。
在統治者與臣民之間的的相處中,人們所認為的“統治”與“被統治”,對于自由的限制與約束,以致于發展后期所必然出現的人們揭竿而起,推翻專政、暴政所得來的那些“自由”。那是“所謂的自由”。《論自由》中這樣說的“統治者會試圖用以對付其臣民,正不亞于用以對付其外來的敵人”。他們將權力看作是一種武器。
為什么人們的自由要受到限制?換言之,正如人類所常說的那樣“自由是相對的”、“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自由”。為什么呢?
關于這一點,在約翰·密爾的《論自由》中,作者有這樣一段比喻“在一個群體當中,為著保障較弱成員免遭無數鷙鷹的戕賊,就需要一個比余員都強的賊禽受任去壓服它們。但這個鷹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亞于那些較次的貪物,于是這個群體又不免經常處于須要防御鷹王爪牙的狀態。因此,愛國者的目標就在于,對于統治者所施用于群體的權力要劃定一些他所應當受到的限制。而這個限制就是他們所謂自由。”
我們是否可以這樣理解:因為他們少數一些人的利益所在,所以他們需要限制我們的自由,給人們相對的自由以維護統治。這就又涉及另一個根源性的問題了,即“我們有絕對的自由嗎?”、“我們的自由是別人給予的還是我們自己創造的?”這兩個問題,人們到今天一直還在爭論。“從歷史上看,只要人類一天還滿足于以另一個敵人去攻斗一個敵人,還滿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證足以對付主人的暴虐的條件之下便由一個主人來統治自己,他們就還沒有使自己的渴望超越這點之外?!?/p>
作者約翰·密爾認為,在統治者與公民自由的博弈中,美國的“憲政”是一個特殊的存在。它的出現標志著一個新的時代的到來,即“自由黨派競爭的時代”。
“在政治理論和哲學理論當中,正和在人當中一樣,成功倒會把失敗所會掩住的錯誤和弱點暴露出來?!倍谧髡呖磥恚@種“自由黨派競爭”的情況,當它還只是一種在書籍中才可見的、“聽起來頗成一條自明的公理”之時,政府只當它是另一場暴動而已。而當第一個民主共和國成立之后,“于是這種選舉制和責任制政府就成為觀察和批評的對象。這時人們就覺察出來,原來所謂“自治政府”和所謂“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權力”等類詞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實狀況。運用權力的“人民”與權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但作者還是發現,這種民主共和制是“人民會要壓迫其自己數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種妄用權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亞于任何他種”。換言之,在本質上還是沒有解決。變成了作者所說的“多數的暴虐”。
約翰·密爾的《論自由》中有一個很出名的觀點,就是“多數的暴虐”的觀點。他對于當今的國際政治來說有相當大的前瞻性。
書中這樣說:“當社會本身是暴君時,就是說,當社會作為集體而凌駕于構成它的各別個人時,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過其政治機構而做出的措施。社會能夠并且確在執行它自己的詔令。而假如它所頒的詔令是錯的而不是對的,或者其內容是它所不應干預的事,那么它就是實行一種社會暴虐;而這種社會暴虐比許多種類的政治壓迫還可怕,因為它雖不常以極端性的刑罰為后盾,卻使人們有更少的逃避辦法,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細節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靈魂本身?!边@種情況比以往有過之而無不及,更可怕!
社會是這樣認為,即使它錯了也沒人發現,在一個國家,人人都同一種顏色,同一個思想,同一種文化,仔細想想這是一件相當恐怖的事。當一個社會都是一個思想了,那本身就是一種畸形,與人類的自我發展是相違背的。古人講“兼容并包”、“海納百川”,是注重各個不同的文化都發展,并且各自繁榮,這樣這個世界才會更加繁榮、精彩,才會不讓一些稀有的、獨特的文明的足跡被淹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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