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 id="n42h8"></li>
    <wbr id="n42h8"><legend id="n42h8"></legend></wbr>
  • <nav id="n42h8"></nav>
  •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發表時間:2025-05-19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必備十八篇)。

    隨著社會在進步,很多場合都離不了申請書,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愿望得到合理表達。相信許多人會覺得申請書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交通違章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通用18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 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申請人無責。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xxxx年2月 日作出的第 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申請人與 之間不屬交通事故,申請人無責:

    1、 被申請人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成因與事實不符。經《痕檢鑒定書》的確認,申請人的出租車xxxx 據 年 月 日 時許當時出事現場的事實部分,申請人的車輛順著東 條路直行,由于天冷路滑,申請人行駛緩慢,這時, 準備自西向東橫穿東 條路,由于 年事已高,申請人特別注意與xx 保持一定的距離,待申請人從 身邊駛過,發現 不見了,然后下車查看。申請人馬上就將 扶起,xx便側臥在申請人車輛的后側右部,這就是《痕檢》 的真正形成原因。

    2、《痕檢》的塵土刮擦,并不能確認就是申請人的車輛撞擊xx 所致。塵土刮擦的部位在車輛的后部,根據申請人與 的行走方向而論,就是申請人刮撞到 的話,也應該是在車輛的右側,而不是在車輛的后部,只有在追尾的'情況下才能出現這樣的后果。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申請人與xx受傷沒有因果關系。因此,被申請人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所認定的事故成因不合常理,對申請人應負全責的認定不能成立。

    3、xx摔倒,是自己所為。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行為。據現場目擊者稱,xx在xxxx年6月時,也發生了同樣的撞車事件,并且結合本案的案情,xx的行為就是惡意“碰瓷”,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的規定: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申請人與 之間不屬交通事故,申請人無責。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黑龍江省交通廳

    申請人:

    xxxx年二月二十三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2

    申請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的(具體行政行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起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依法已予受理。

    申請人請求:

    申請人稱:

    被申請人稱:

    經查。

    本機關認為:(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適用法律依據是否正確,程序是否合法,內容是否適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本機關決定如下:

    (符合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寫明: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規定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的,寫明:本決定為最終裁決,申請人、被申請人或者第三人應于年月日前履行。)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張___,男,___年____月1____日生,漢族,住______省___市______區_______路___號院______號樓___號。

    申請事項:申請人因不服_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五大隊交通事故認定書(第____________號),特申請復核

    事實理由如下:

    一、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

    事故認定書載明:李___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摔倒,在摔倒過程中,李___被摔倒在王文富駕駛的無牌壓路機下,王文富駕駛壓路機在停機過程中,壓路機滾筒將李___壓死,因此壓路機不是制動向前慣性滑動致李___身亡,而是向后倒退壓死摔在壓路機滾筒后李___的。因此該事故的發生應當是駕駛人員臨場慌亂,采取措施不當導致的死亡后果。同時根據您大隊查明事實是:兩機動車沒有相撞。因此申請人懇請責任事故認定法定機關重新準確認定事故原因及責任。

    二、事故認定書對事故形成原因認定事實不準。

    交通事故現場圖記錄的.是:李___駕駛的摩托車是由北向東行使,距南側路邊1.7米處制動滑印跡長15.8米??梢娎頮__在向北行駛過程中發現與其行駛方向對面有壓路機后,就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向東行使回避與其行駛方向迎面而來,向南行駛的壓路機,并緊急制動。因此李___并非遇緊急情況不按操作規范安全駕駛。同時,李___駕駛摩托車時速為多少,超限速多少事故認定書在沒有體現的情況下,就認定李___沒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是認定事實不準。

    三、由于認定事實不清和不準,因此事故認定書適用法律錯誤,以致判明責任不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并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采取防護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道路養護施工單位在道路上進行養護、維修時,應當按照規定設置規范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道路養護施工作業車輛、機械應當安裝警燈,﹍作業時應當開啟示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三十六條規定:道路或交通設施養護部門、管理部門應當在急彎、陡坡、臨崖、臨水等危險路段,按照國家標準設置警告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正是由于施工單位沒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命令性規定,沒有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才使得李___發現問題后采取向東回避行使并采取緊急制動措施后,仍無法避免悲劇的發生。因此申請人懇請交警部門對人命關天的事故重新復核,以準確認定事故責任。

    此致

    _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4

    申請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魏__,男,__歲,住河南省市鎮村組申請人于__年__月__日收到____市交警大隊作出的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現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提出復核申請。

    復核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____市交警大隊作出的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被申請人魏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與理由:

    ____號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責任認定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一、____市交警大隊未查清事故車輛豫A重型自卸貨車事發時的駕駛人,在未查清其車輛事發時的駕駛人就作出事故認定責任書,嚴重影響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__年__月__日時許,駕駛的車牌:____號車與車牌:____號重型自卸貨車發生碰撞,當時所駕駛的.車上就只有一人,而豫A重型自卸貨車上卻有兩人,至于該兩人哪一人是事發時的駕駛人,____市交警大隊未查清。而查清豫A____號車事發時的車輛駕駛人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至關重要,因為該車上駕駛人存在酒駕、疲勞駕駛及無證駕駛等諸多違法情形,而由另一人冒牌頂替當時車輛的駕駛人。所以,____市交警大隊在未查清事發時豫A的駕駛人,而作出事故認定,有失公允。

    二、事故車輛車牌:____號重型自卸貨車未年審,也未購買交強險就違法上路行駛,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交通法規的規定,車輛都必須按時參加年檢,在上路行駛之前也必須購買交強險,這是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事故車輛車牌:____號車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及不夠買交強險的情形下就公然上路行駛,這種無視法律的規定、無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應當對發生嚴重損失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綜上,事故車輛車牌:____號重型自卸貨車有諸多違法違規情形,對造成死亡一人的嚴重交通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根據事故雙方的實際情況,事故車輛車牌:____號車最低也應當負事故的次要責任。____市交警大隊在沒有查清事實的前提下,認定申請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是錯誤的,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起復核申請,望支持申請人的復核請求。

    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__年__月__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5

    申請人:馬某、男、1981年5月25日出生,住貴港市港北區慶豐鎮某某隊,系桂R100PP號中型自卸貨車駕駛員。

    被申請人:李某、女、57歲,住貴港市港南區橋圩鎮某某隊,系無牌照輕便兩輪摩托車駕駛員。

    申請人于20xx年3月24日收到貴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N大隊【20xx】第11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現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提出復核申請。

    復核請求:請求依法撤銷貴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N大隊【20xx】第11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重新認定被申請人李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申請人不承擔事故責任。

    事實與理由:

    一、20xx年3月1日16時許,申請人駕駛系桂R100PP中型自卸貨車由廷水方向往西鄉方向行駛,被申請人李某無證駕駛無牌照輕便兩輪摩托車從西鄉方向往廷水方向行駛,行至沙廷路和321國道交匯處,因被申請人逆行且操作不當其駕駛的兩輪摩托車與申請人駕駛的桂R100PP號中型自卸貨車后輪發生擦掛,導致被申請人身體右側與申請人駕駛的貨車右后輪相撞,造成被申請人肋骨骨折和右面部受傷,住院14天,因被申請人的親屬拒絕手術導致被申請人死亡。

    事故發生后,申請人依法迅速撥打110報告了情況,并及時將被申請人送往西鄉縣沙河鎮醫院包扎后又送往貴港市人民醫院治療。

    二、第11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認定事實存在如下錯誤。

    1、申請人駕駛的車輛和被申請人駕駛的車輛是相向而行,而交通事故認定書卻認定為同向而行。

    2、被申請人的受傷的部位均是在身體右側,如果是同向行駛,被申請人所受的傷只能在身體左側,不可能在身體右側。

    3、申請人是正常駕駛沒有占道,而交通事故認定書卻錯誤的認定申請人“過于靠邊占道駕駛”。

    4、申請人駕駛的車輛在事故發生的前五天剛在西鄉縣西鎮汽車修配廠進行了保養,其制動性能完全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而交通事故認定書卻錯誤的認定申請人駕駛的車輛制動性能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

    5、被申請人不是行人,而是無牌照兩輪摩托車駕駛員,發生事故時,被申請人駕駛該車與申請人駕駛的車輛相向而行,并不是同向行駛,而交通事故認定書卻違背事實的認定被申請人是“推扶輕便兩輪摩托車”。

    6、被申請人是駕車碰撞在申請人駕駛車輛的后輪上,而不是右前輪,是碰傷,而交通事故認定書卻錯誤的認定為右前輪于摩托車后貨架相擦掛,右后輪碾壓致傷。

    三、第11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為申請人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被申請人不負責任的結論屬于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被申請人無證駕駛無牌照的兩輪摩托車,違反了上述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發生事故時被申請人駕駛摩托車行駛在道路左側,違反了上述規定。

    綜上,貴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N大隊作出的【20xx】第11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對該起事故的事實認定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適用法律錯誤,責任劃分不公,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51條之規定,特申請復核,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xxx

    20xx年5月5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6

    申請人xx,男,19x年4月17日出生,漢族,住xx

    被申請人xx,男,19x年3月26日出生,住xxx

    復核請求: 請求依法撤銷xx市交通警察支隊x縣大隊作出的公交認字『XX』第xx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事實與理由:

    XX年年10 月18日18時在220國道x縣xx園飯店門口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全在莊景雷,莊景雷存在以下違法之處:

    1、xx無證駕駛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xx無牌駕駛 ?!兜缆方煌ò踩ā返诎藯l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3、xxx侵犯xx的路權?!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4、xx事逃逸應承擔全部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xx按照規定路線行使,沒有違反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不應承擔任何責任。公安部出臺服務群眾十六項措施 第十四條規定: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3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結束后,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果

    總之,xx市交通警察支隊xx大隊作出的公交認字『XX』第00256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責任錯誤,特申請復核,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7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當事人作出處罰決定后,如果當事人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書面申請的,應當提交《行政復議申請書》,載明以下內容:

    (一)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住所、聯系方式;

    (二)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三)行政復議請求;

    (四)申請行政復議的事實和理由;

    (五)申請行政復議的日期。

    《行政復議申請書》應當由申請人簽名或者捺手印。

    口頭申請的,公安行政復議機構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經申請人核對或者向申請人宣讀并確認無誤后,由申請人簽名或者捺手印。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8

    申請人:xxx(死者xxx之妻),女,漢族,70歲,xxx人,住xx市xx區xx鄉xx村,公民身份號xxxx,聯系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大隊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xx年xx月xx日作出的第44080xx20xxx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44080xx20xxx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xxx號普通兩輪摩托車駕駛員xx承擔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

    事實與理由:

    一、《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最終導致責任認定的錯誤。

    1、《事故認定書》里基本情況一項中遺漏重要路面情況。事故現場記錄為南北向的一般鄉村道路,水泥路面,全寬3.5米,道路稍彎,有坡度,視線良好,附著系數0.7。而根據現場照片來看,事發路面大部分已被錳沙土所覆蓋。這樣的道路狀況不可能有0.7附著系數,且有一明顯的對反映案件事實至關重要的障礙物――土丘沒有記錄。

    2、事故現場圖中繪制的車輛位置,其中一處已經超出路面與事故現場照片明顯不符。從照片中可以看出現場有很多老百姓站在事故車輛與路邊之間,可以證明事故車輛并不在道路以外。

    二、《事故認定書》證據不足,不能正確反映事故的成因和案件的事實真相。

    1、事故認定的證據之一xxx的證言,其前述其聽到碰撞聲音后才到達現場看到的是事后現場,而后述中又表述事故前兩輛車的行駛方向,前后表述不一致且相互矛盾,只能證明事故已經發生和事故發生后的情況,卻不能證明事故發生之前和事故發生時的情況。其證言不能作為認定事故發生位置事故車輛行駛方向的證據;

    2、交警大隊對同一方當事人xxx、xxx的詢問記錄中講自己的車行駛在本方右側且車速不快,因其兩人即是母子關系、又是同一方當事人、還是對案件處理結果承擔責任的人,其對案情的陳述證明力較弱,且對自身有利害關系,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3、事故認定的另一重要證據現場圖中標識不清,不能正確反映事故發生后的現場情況。一是事故現場圖中標識的摩托車與道路邊緣的位置距離,其沒有注明測量的車輪位置是車輪的中心還是車輪的邊緣至道路邊緣的距離。二是事故現場圖中標識的車輛與道路邊緣的距離與現場照片中對比參照物判斷的距離明顯不同。三是事故現場圖只標識了事后車輛的位置,卻未標清車輛碰撞前和碰撞時的痕跡位置。

    證人證言未能明確碰撞發生的位置、現場圖標識的位置距離又不清楚且與照片不符、車輛碰撞時路面痕跡又未記錄,致使車輛碰撞位置這一對事故責任認定最重要的事實未能得到科學的證明和合理的解釋,應當對碰撞車輛自身的痕跡結合事后車輛和人員的位置進行全面鑒定,然后通過對證據的.綜合分析查清事實的真相。

    三、《事故認定書》程序錯誤,嚴重影響案件處理的公平公正。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該案中即不存在國家秘密也不存在商業秘密更不存在個人隱私,但交警大隊從未通知也未組織過證據公開。這不得不使當事人對交警隊以不公開證據的方式做出《事故認定書》進行責任劃分的公正性提出質疑。

    四、《事故認定書》法律適用錯誤,嚴重影響過錯認定和責任劃分。

    1、《事故認定書》在過錯及責任認定中對xxx的行為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8條第三項之規定,認為羅xx做為下坡車輛未讓上坡車輛先行,應當承擔責任。我們認為,這是辦案人員對法條的錯誤解讀。該法條原文如下:‘四十八條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減速靠右行駛,并與其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二)在有障礙的路段,無障礙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礙的一方已駛入障礙路段而無障礙的一方未駛入時,有障礙的一方先行;(三)在狹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時,下坡的一方先行。’首先,法條中所設定的假定條件為,在狹窄的坡路上。這個假定條件應當理解為,有坡且路面狹窄不能或不利于相對兩車交匯通行。在此假定條件下,下坡方應讓上坡方先行,而不是在路面寬度足夠相對兩車輕松順利通行的情況下要求一方讓另一方先行,因為即已可以輕松交匯通行,又何須讓行。

    2、《事故認定書》在過錯及責任認定中沒有對彭xx的行為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8條第二項之規定(有障礙物一方應讓行無障礙物一方)進行認定。交警大隊即不在基本情況中真實記錄路面大部被錳沙土所覆蓋,且在彭xx行駛車道有一明顯障礙物――一錳土丘的情況,又不在事故責任認定中對該行為進行分析認定。是為明顯的不公平,且似有刻意隱瞞之嫌。

    綜上所述,xx公交認字【20xx】第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為死者羅xx負主要責任,彭xx負次要責任。該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程序不合法、適用法律錯誤,明顯偏袒彭愛國,而致死者的利益及其家屬的感情不顧,嚴重背離法律的公平、正義本質。作為死者家屬我們對這一結果十分不服,提出復核申請,請求上級領導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xx公交認字【20xx】第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xxx號普通兩輪摩托車駕駛員彭xx承擔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以維護法律的正義和尊嚴,以撫慰死者的靈魂。

    此致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xxx

    20xx年6月11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9

    申請人:____

    性別:

    年齡:____歲

    民族:

    籍貫:____鎮人

    地址:現住____。

    被申請人: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事故處理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事故處理大隊對肇事人楊-錳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____年6月9日作出的第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__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____駕駛機動車在無交通信號道路上未確保安全,夜間行至危險路段未降低行駛速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申請人某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事故處理大隊認定事實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實是:______。根據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關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工作規定》第2條的.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故意駕駛車輛或棄車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案件?!疤右荨奔词翘与x事故現場的行為。第二種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的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肇事人楊某在交通事故發生后,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棄車逃逸,未向公安機關報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____為____市拆遷工程鋪設電纜無證在維修的人民路面駕駛工程施工車輛,沒有違返“機動車通行”的相關準則的行為,____在駕車行駛的過程中沒有過錯,其無證駕駛行為與本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之間并不具有直接或間接因果關系,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事故處理大隊已對其做出了行政處罰1000元。因此,《交通事故認定書》對____責任的認定沒有法律依據存在著:事實認定與責任承擔之間的矛盾。既然______在駕車行駛過程中沒有過錯,就不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因此,______不應在此事故中承擔責任。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駕駛人員,故請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重新劃分交通事故責任,依法確定事故責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____市公安支隊

    申請人:______

    __年__月__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10

    xx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本人,男,xx歲,家庭住址:xxx,身份證號:xx,準假車型xx,系xx號牌車駕駛員,聯系電話xxxx。

    我駕駛上述車輛于xx月xx日xx時x分許,自北向南行駛至xxx路口處時,與xx駕駛的xx車相撞,造成車輛損壞xx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xx交通警察大隊xx月xx日作出第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我承擔該起事故的同等責任,我對該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我認為我在該起事故無責任或者最多承擔次要責任,現依法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如下:

    復核請求:請貴支隊依法調查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經過、形成原因、當事各方的行為過錯,科學分析當事各方行為對交通事故發生所起的作用,作出科學、公正的責任認定。

    理由和主要證據:

    1、該起交通事故二輪車駕駛員死亡,沒有對雙方駕駛員進行血液酒精含量進行鑒定,導致事實不清。

    2、出具鑒定報告,x月x日向我送達鑒定報告,xx月xx日下達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程序違法。

    3、該起事故的發生,完全是由于xx駕駛二輪電動車(極其可能為機動車)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突然駛入公路,導致我采取緊急制動無法避免而造成的。我駕駛車輛在道路上正常行駛,沒有任何過錯,事故責任認定書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萬能”條款對我進行定責,并且定同等責任,顯失公平。

    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及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因果關系理論,生活經驗法則,xx駕駛二輪電動車未進行觀望直接駛入路口并且左轉彎,是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直接原因,應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而我正常行駛,采取緊急制動無法避免,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或最多承擔次要責任。

    根據“險情、避讓”交通事故責任理論,險情作用的大小在于險情避讓的可能性大小;避險行為的.作用大小取決于對險情避讓成功的可能性,對于能夠避讓的險情由于自身錯誤或者操作不當而造成避險失敗的,其作用就大,對于難以避讓的險情其作用就小。就本次事故而言,我正常行駛,對xx駕駛二輪電動車沒有觀望直接駛入公路的行為無法預測,無法避險,應該無責任。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張xx,男,20xx年x月x日生,漢族,住XX省XX市xx區xx路1xx號院xx號樓xx號。

    申請事項:

    申請人因不服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五大隊交通事故認定書(第0xxxxxxx號),特申請復核

    事實理由如下:

    一、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

    事故認定書載明:李應寬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摔倒,在摔倒過程中,李應寬被摔倒在王文富駕駛的無牌壓路機下,王文富駕駛壓路機在停機過程中,壓路機滾筒將李應寬壓死,因此壓路機不是制動向前慣性滑動致李應寬身亡,而是向后倒退壓死摔在壓路機滾筒后李應寬的。因此該事故的發生應當是駕駛人員臨場慌亂,采取措施不當導致的死亡后果。同時根據您大隊查明事實是:兩機動車沒有相撞。因此申請人懇請責任事故認定法定機關重新準確認定事故原因及責任。

    二、事故認定書對事故形成原因認定事實不準。

    交通事故現場圖記錄的是:李應寬駕駛的摩托車是由北向東行使,距南側路邊1.7米處制動滑印跡長15.8米??梢娎顟獙捲谙虮毙旭傔^程中發現與其行駛方向對面有壓路機后,就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向東行使回避與其行駛方向迎面而來,向南行駛的壓路機,并緊急制動。因此李應寬并非遇緊急情況不按操作規范安全駕駛。同時,李應寬駕駛摩托車時速為多少,超限速多少事故認定書在沒有體現的情況下,就認定李應寬沒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是認定事實不準。

    三、由于認定事實不清和不準,因此事故認定書適用法律錯誤,以致判明責任不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并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采取防護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道路養護施工單位在道路上進行養護、維修時,應當按照規定設置規范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道路養護施工作業車輛、機械應當安裝警燈,作業時應當開啟示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三十六條規定:道路或交通設施養護部門、管理部門應當在急彎、陡坡、臨崖、臨水等危險路段,按照國家標準設置警告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正是由于施工單位沒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命令性規定,沒有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才使得李應寬發現問題后采取向東回避行使并采取緊急制動措施后,仍無法避免悲劇的發生。因此申請人懇請交警部門對人命關天的事故重新復核,以準確認定事故責任。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12

    申請人:

    住所:

    負責人:

    被申請人:

    負責人: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對編號的土地(以下簡稱“該宗土地”)重新評估并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以下簡稱“行政決定”),現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申請請求:

    依法撤銷申請人對該宗土地重新評估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并按照申請人購買該宗土地的價款為標準繳納土地出讓金。

    申請理由:

    20xx年xx月xx日,申請人以方式,向購買了位于的土地平方米(國土證編號為:,土地性質為:劃撥)。20xx年月日,仁壽縣規劃局發文(詳見本行政復議申請書證據),確定了對該宗土地的相關情況。20xx年月日,申請人以方式向被申請人申請拍賣時的評估價為標準補繳該宗土地出讓金、變更該宗土地性質為建設用地,被申請人卻要求申請人對該宗土地予以重新評估并以重新評估的價格為標準繳納土地出讓金。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這種決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原因如下:

    第一、被申請人作出的決定沒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若被申請人是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作出的上述決定,則應向申請人明示。

    第二、被申請人的任何行政決定應當以合法的書面形式向申請人作出,而非在申請人屢次要求繳納土地出讓金后,被申請人僅以電話或口頭的形式告知申請人。

    三、據申請人了解,在被申請人轄區內另一地塊與該宗土地存在一樣的情況,即購買時系劃撥性質的土地。而另一地塊所有人在補繳出讓金時被申請人是以拍賣時的評估價作為補繳出讓金的標準。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對于情況相同的兩宗土地所作出的決定差別巨大,申請人作出的行政決定既沒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也沒有以合法的書面形式作出上述行政決定。綜上,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對于編號為的土地重新評估并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請求撤銷上述行政決定。

    此致

    申請人: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申請人因對______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于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公交認定[]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所認定:

    1、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2、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不服,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應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故依法申請復核。

    事實及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駕駛___牌電動車,由往方向行駛,時分,行至,當時申請人已經打了左轉向燈,可由于被申請人系醉酒駕駛號轎車,且車速較快而與申請人駕駛的______牌電動車相撞,造成申請人、乘車人受傷、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這個事故的發生,完全是因為被申請人違法醉酒駕駛機動車輛所致,已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故被申請人應承擔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而___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卻作出雙方承擔同等責任的認定,這有違法律規定。為此,申請人特書面向公安局交警支隊申請復核,望予以支持申請人的復核請求為謝!

    申請人:

    _____年___月______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14

    申請人:

    申請事項:請求對______號交通事故認定書做出復核,并對該事故書中形成的原因及當事人責任作出同等責任的認定。

    申請人在提出本復核之前已認識到交通事故給對方當事人及家屬和本人帶來的嚴重傷害,對受害人的家屬在事故認定書做出之前,按照城鎮戶籍標準給予了充分的賠償,包括精神損害在內的賠償共計____萬元人民幣;申請人也深刻認識到離開事故現場,未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錯誤性?,F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提出請求和理由:

    一、對方當事人的過錯認定不全面,導致未充分減輕申請人的責任,其原因是未充分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路權原則。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2條第4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____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以下簡稱認定書)中對基本事實的描述是,“受害人在機動車道內玩?!保诮煌ㄊ鹿市纬稍蚣爱斒氯素熑沃械年愂鍪牵骸笆芎θ嗽跈C動車道上通行,未有監護人帶領,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條第1款之規定?!倍勒瘴覈兜缆方煌ò踩ā芳啊秾嵤l例》等相關規定,受害人在機動車道路內玩耍和通行分別是兩種不同性質的違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4條規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為:……在車行道內坐、臥、停留、嬉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條規定,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第64條第1款規定,學前兒童以及不能辯認、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托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責任的人帶領。認定書僅認定了受害人(患有腦癱后遺癥)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條第1款之規定,似乎只有受害人的監護人是有過錯的,而忽視和遺漏了受害人行為的種種違法性和由此產生的事故中過錯。

    因此,申請人認為對方當事人作為事故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在發生交通事故起主要作用以及受害人的過錯嚴重程度認定不全面,并且未區分一般過錯與嚴重過錯之間的基本界限是導致未充分減輕申請人的責任對主要原因,也是該認定書對責任劃分不當的主要原因。

    二、申請人駛離事故現場的行為,不影響在發生該起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與對方當事人過錯的嚴重程度二者之間沒有聯系。

    根據《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的規定》,公安機關做出事故認定書應當根據該規定第45條,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嚴重是確定當事人責任的標準。申請人離開事故現場,是嚴重的過錯,但沒有導致作出事故認定書的公安部門查證交通事故,包括對方當事人在事故中的過錯,和受害人過錯的相關證據收集。同時可以印證的是受害人的過錯與申請人離開現場之間沒有因果關系,申請人認為,受害人在機動車道內玩耍、通行未有監護人帶領,在形成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是形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過錯的嚴重程度與申請人的相當,參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確定標準(試行)》8.1.4條同為嚴重過錯行為(a類行為),確定雙方為同等責任。

    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有誤。依據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26條,交通警察調查事故現場時應當全面及時收集有關證據,而經申請人了解公安機關并未搜集發生交通事故時的現場監控錄像。同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車輛在檢驗、鑒定完成后五日內未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致使申請人無法及時對鑒定文書____號做出與肇事車輛比對核實,致使從程序上影響了對鑒定文書自收到三日內提出重新鑒定申請的權利的行使(《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4條)。對事故車輛的檢驗報告申請人至今未收到。事故認定書未按規定程序送達?!督煌ㄊ鹿侍幚沓绦蛞幎ā返?6條,事故認定書應當分別送達當事人,______號交通事故認定書未送達本人。

    綜上,申請人請求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申請人依據客觀事實和相關規定提出的復核請求予以審查,結合申請人的主動投案自首情節和受害人之監護人向作出事故認定書的機關提出書面請求對申請人的從輕處理的意見,將認定書中的主次責任糾正為同等責任。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15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市交通指揮中心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____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申請人無責。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申請人與____之間不屬交通事故,申請人無責:

    1、被申請人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成因與事實不符。經《痕檢鑒定書》的確認,申請人的出租車_______據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許當時出事現場的事實部分,申請人的車輛順著東____條路直行,由于天冷路滑,申請人行駛緩慢,這時,準備自西向東橫穿東____條路,由于____年事已高,申請人特別注意與______保持一定的距離,待申請人從身邊駛過,發現____不見了,然后下車查看。申請人馬上就將扶起,______便側臥在申請人車輛的后側右部,這就是《痕檢》的真正形成原因。

    2、《痕檢》的塵土刮擦,并不能確認就是申請人的車輛撞擊______所致。塵土刮擦的部位在車輛的后部,根據申請人與的行走方向而論,就是申請人刮撞到的話,也應該是在車輛的右側,而不是在車輛的后部,只有在追尾的情況下才能出現這樣的后果。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申請人與______受傷沒有因果關系。因此,被申請人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所認定的事故成因不合常理,對申請人應負全責的認定不能成立。

    3、______摔倒,是自己所為。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行為。據現場目擊者稱,______在______年____月時,也發生了同樣的撞車事件,并且結合本案的案情,______的行為就是惡意“碰瓷”,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的`規定: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申請人與之間不屬交通事故,申請人無責。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_____省交通廳

    申請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16

    xx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本人,男,xx歲,家庭住址:xxx,身份證號:xx,準假車型xx,系xx號牌車駕駛員,聯系電話xxxx。

    我駕駛上述車輛于xx月xx日xx時x分許,自北向南行駛至xxx路口處時,與xx駕駛的xx車相撞,造成車輛損壞xx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xx交通警察大隊xx月xx日作出第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我承擔該起事故的同等責任,我對該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我認為我在該起事故無責任或者最多承擔次要責任,現依法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如下:

    復核請求:

    請貴支隊依法調查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經過、形成原因、當事各方的行為過錯,科學分析當事各方行為對交通事故發生所起的作用,作出科學、公正的責任認定。

    理由和主要證據:

    1、該起交通事故二輪車駕駛員死亡,沒有對雙方駕駛員進行血液酒精含量進行鑒定,導致事實不清。

    2、出具鑒定報告,x月x日向我送達鑒定報告,xx月xx日下達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程序違法。

    3、該起事故的發生,完全是由于xx駕駛二輪電動車(極其可能為機動車)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突然駛入公路,導致我采取緊急制動無法避免而造成的。我駕駛車輛在道路上正常行駛,沒有任何過錯,事故責任認定書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萬能”條款對我進行定責,并且定同等責任,顯失公平。

    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及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因果關系理論,生活經驗法則,xx駕駛二輪電動車未進行觀望直接駛入路口并且左轉彎,是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直接原因,應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而我正常行駛,采取緊急制動無法避免,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或最多承擔次要責任。

    根據“險情、避讓”交通事故責任理論,險情作用的大小在于險情避讓的可能性大?。槐茈U行為的作用大小取決于對險情避讓成功的可能性,對于能夠避讓的險情由于自身錯誤或者操作不當而造成避險失敗的,其作用就大,對于難以避讓的險情其作用就小。就本次事故而言,我正常行駛,對xx駕駛二輪電動車沒有觀望直接駛入公路的行為無法預測,無法避險,應該無責任。

    綜上所述:我認為我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或者最多次要責任。本次交通事故造成了xx傷亡固然令人惋惜、值得同情,但是依法公正科學定責,更是法治社會所追求,更能讓每一個交通參與者感受到公平正義,更能彰顯社會法治與文明進步!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17

    申請人:閆___賓,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被申請人: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______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______]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______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______]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_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___賓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和理由: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汝公交認字[20______]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部分事實不清,最終導致責任認定錯誤。

    汝公交認字[20______]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閆___賓駕駛偽造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行駛,違反右側行駛通行原則,且未戴頭安全頭盔?!遍Z___賓所駕駛的豫DKE8______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真實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可以證實,___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車定額保險單(正本)進一步證明汝州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的真實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是如何作出閆___賓所駕駛的豫DKE8______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偽造的。

    二、認定申請人和_____承擔同等責任是不當的,應改為_____承擔主要責任,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

    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劉___車駕駛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通過非機動車道時,對車道內車輛通行情況觀察不周,且未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___賓雖然未依法取得駕駛證,但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號牌并不是偽造而是真實的。閆___賓未戴安全頭盔,與事故的發生沒直接因果關系,未戴頭盔不會導致事故的發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钡囊幎?,閆___賓未戴頭盔的行為對事故的發生沒有任何作用,不能成為申請人負同事等責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的認定,導致事故發生原來閆___賓四項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有兩項是不能成立的,現在僅剩下兩項,所以根據上述規定,申請人應當承擔事故的次事責任,劉______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綜上所述,請求依法撤銷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______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______]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法認定_____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申請人閆___賓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此致

    __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交通申請復議申請書 篇18

    申請人:____,男,____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家住____縣____鎮____村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

    被申請人:____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申請撤銷被申請人第____號處罰決定書

    事實與理由:

    20____年9月4日22時15分,申請人________駕駛著牌號為____________重型自卸貨車途徑____鎮梨江大道和青園路交叉口,被長沙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的執勤交警攔下檢查。被申請人執行交警以申請人駕駛車輛的后車牌有污泥遮擋為由,認定申請人故意污損車牌,向申請人出具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申請人當即就向執勤交警解釋情況,申請人并不是有意污損車牌,申請人當晚正在拖運渣土,剛把土方卸到________鎮衛生院旁邊準備返回取土場。在卸土過程中泥水污損的車牌,申請人并不是有意而為之。執勤交警表示不接受解釋,不接受申辯,認定申請人故意污損車牌依法駕駛證計12分,要求申請人到交警隊接受處理。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長沙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第號處罰決定存在違法事實不清、違法事實認定錯誤、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明顯不當等嚴重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應當予以撤銷:

    一、處罰決定書認定違法事實錯誤、證據不足。

    申請人并無污損車牌的故意。申請人駕駛的牌號為__________重型自卸貨車主要從事的渣土運輸工作。當晚,申請人正是駕駛著車輛在從事渣土運輸作業,被交警查處之時,申請人在________鎮剛卸完渣土在返回取土場的途中。申請人駕駛車輛被查處時,申請人車輛的前車牌是清晰的,車輛后號牌確實有一定的污泥附著。這是因為申請人剛卸完渣土,車輛后車牌沾有泥水,且由于申請人車輛從事渣土作業多年對車輛號牌有一定的磨損,再加上號牌本身是黃色車牌,所以加重了申請人車輛后號牌不清晰的情況。但是,申請人并無主觀上污損車輛號牌的故意。相反,申請人深知交通法規關于車輛號牌不能遮擋污損的法律規定,每天出門作業時都清洗車輛,保證車輛的整潔號牌的清晰。申請人車輛被查處時后車牌不清晰是有諸多客觀原因的,這些原因是客觀存在的,并不是由申請人主觀故意造成的。長沙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執勤交警主觀臆斷認定申請人故意污損車輛號牌認定申請人有污損車牌的故意是錯誤的,是認定違法事實錯誤。

    二、處罰決定書適用法律錯誤、明顯當。

    被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條第2款“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對申請人的駕駛行為進行處罰,申請人駕駛證記12分。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____年下發的公交管(20___)128號《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認定以及處理指導意見》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

    1、使用紙片、光盤、布條等物品遮住機動車號牌的;

    2、加裝防撞裝置、備胎等遮擋機動車號牌的;

    3、使用油漆、泥漿等物質覆蓋機動車號牌的;

    4、人為使機動車號牌變形、折斷、油漆脫落的,影響號牌上漢字、字母或者數字識認的。

    5、對因雨雪天氣、道路等客觀原因,來不及清洗車輛導致機動車車身及其號牌被泥漿遮擋或者載貨汽車裝載貨物影響車輛號牌識認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當事人當場予以改正。

    因交通事故導致車輛號牌損壞、殘缺或者號牌老化、褪色等非人為因素影響號牌識認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其在十日內到車管所申請換領號牌;因上述行為十日后再次被查處的,按照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行為予以罰款處罰并記分。

    從上述相關法律規定不難看出,因故意遮擋、污損號牌駕駛證記12分處罰的是駕駛人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用以逃避交通違法行為所帶來的后果的行為。申請人并不存在此目的,申請人車輛的前車牌并未遮擋污損,申請人車輛后車牌的污損也不能讓申請人車輛達到逃避交通處罰的目的。申請人也是第一次因車輛號牌污損被查處,之前并未被查處過。申請人認為申請人車輛僅車輛后面號牌污損的情況應屬于對因雨雪天氣、道路等客觀原因,來不及清洗車輛導致機動車車身及其號牌被污泥遮擋的情況。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應責令申請人當場予以改正或者責令申請換領號牌。被申請人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情況,突破法律規定認定申請人故意污損號牌并駕駛證記12分明顯處罰不當。

    除此之外,申請人也深刻認識到了,泥水污損車輛號牌的危害性,也愿意接受交警部門的處罰,但是,若被處以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申請人將面臨駕駛證降級的嚴重后果,申請人一家生計將無著落。申請人歷史駕駛行為良好,至今未有因交通違法行為的扣分記錄。請長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撤銷原處罰決定酌情從輕處罰。

    此致

    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章來源:http://www.020vk.com/zhufuyudaquan/147272.html
    国产亚洲精品俞拍视频